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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2    作者:     来源:     点击:

新京葡威尼斯入口全体教师: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及相关部门组织老师申报。现就相关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本次结题工作受理2019年立项以来(2019),应结题和逾期未结题的贵州省教育厅人文社科各类项目,包括重点 项目、规划项目、决策咨询类项目、硕士点项目、基地项目、 自筹项目、贵州省共青团研究项目、思想项目(思政课)、思 政项目(辅导员)、青年项目(辅导员项目)、科研培育类项目(仅限民办高校)。贵州省共青团研究项目、国别和区域研究项目结题事宜分别由贵州省共青团省委、中国一东盟教育交流周组委会秘书处另行通知。

二、结题验收内容

()项目结题验收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重点考核 成果的政治立场、理论创新、学术贡献和社会影响。

()最终成果形式可以是论文、专著、咨询报告、软件、 数据库、专利等。除学术成果本身外,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

员也可结合项目研究进行的课程建设、教材编写、学术报告、 咨询服务及其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等提供相关采用证明,一并

纳入验收条件进行综合考虑。

(三)项目验收主要内容: 项目负责人按项目合同和任务 计划书完成相关研究任务,最终成果须与立项时批准的"最终 成果形式"相符,不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最终 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贵州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 目"字样及项目编号,否则不予结项。咨询报告类成果须有采 纳单位的证明材料,并详细注明采纳内容和实际价值。

三、结题流程及要求

()验收申请人操作流程

1.验收申请人登录"贵州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管理系统"

(网址https: //rwsb.conjure.net.cn/ ),"资料下载"处下载《验收申请书》(附件1)并填写,加盖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公章后,按照系统要求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及上传相关材料(操作参见附件5)。系统开放截止日期为531日至610,逾期不再受理验收申请。

2.上传系统的材料须包括《验收申请书》、结题成果印证材料。其中,《验收申请书》中的经费使用情况需加盖学校财务部门专用公章、学校意识形态审查意见需加盖校党委公章。 此两页材料以图片形式(支持 jpg,jpeg,png格式)上传系统;  结题成果印证材料须汇编成册(一个文档),PDF格式文档 上传系统成果页。

()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操作流程

1.省教育厅办理项目结题一年一次。2019年、2020年未结题项目进入最后清理期,必须参加此次结题。逾期未结题项目将作撤项处理,资助经费将由所在高校收回,统筹用于省教育厅其他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资助工作。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及其他各类社科项目;被撤项的高校,连续三年对应减少各类项目申报数量、资助经费。2021年度立项的项目,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可申请参加此次结题。

2.因省教育厅处室职能调整,2022年起,贵州省高校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由省教育厅科技处负责。本次结题工作以高校为单位集中办理,不受理个人申请及电话咨询。相关未 尽事宜,请各校科研管理部门及时与省教育厅科技处联系。

具体相关结题材料见科研处网站:http://kyc.asu.edu.cn/info/1083/2638.htm